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中国化工集团贵州天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柱化工)虚假整改问题。本次现场督察发现,该企业的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现场采样监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两座旋转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均超标,其中一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高达6400毫克/立方米,超标212倍。
2019年7月13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督察工作。督察组在对天柱化工进行重点督察时发现,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严重,对待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指出的问题,敷衍应对,虚假整改。
污染导致相关责任人被拘
天柱化工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2003年由中国化工集团所属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先后建成2条碳酸钡生产线及配套渣库,每年产生危险废物钡渣约8万吨。
早在2017年8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就指出,天柱化工二期渣场无水平防渗、管理粗放。贵州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企业规范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消除渣场环境污染隐患,2017年底前实现渣场规范化运行管理。但是该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渣场环境问题整改,2017年12月和2018年6月,两次因渣场渗滤液外溢污染外环境问题受到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本次现场督察发现,企业渣场管理混乱,钡渣未经任何处置或检测,直接送入渣场填埋。现场采样监测,被填埋的钡渣浸出液钡及其化合物平均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入场填埋标准12倍。
处罚达17次 整改弄虚作假
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组织抽查天柱化工督察整改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渣场防渗措施仍不完善,钡渣继续随意倾倒,环境污染和隐患突出,并于2018年9月就其整改不力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但该企业依然故我,继续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为降低整改投入,故意隐瞒渣场未按标准建设防渗设施的事实,以欺骗手段获取专家论证意见,虚假整改问题突出。
督查还发现,2014年至2016年,天柱化工在上级公司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下,违法建设无除尘设施的旋转烘干窑和属于政策淘汰类生产设施的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现场监测显示,两座旋转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均超标,其中一期烘干窑窑头排放口颗粒物浓度高达6400毫克/立方米,超标212倍。
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该企业原料破碎工序未建设收尘设施,制浆水解工段未建设污染物收集设施,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2013年以来,该企业受到黔东南州、天柱县两级环保部门各类处罚多达17次,环境违法依旧,问题始终不改,污染情况十分突出。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