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建物业诚信管理制度 “黑名单”企业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
本报海口7月26日讯 (记者计思佳 见习记者习霁鸿)7月26日上午,海口召开全市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现场会。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该市将出台《海口市物业管理办法》《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建立物业诚信管理制度。对于列入信用“黑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在媒体信息平台予以曝光,并且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直至退出该市物业服务市场。 海口将逐步建立起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物业小区进行综合考评,12345热线投诉率、失窃立案等情况可纳入考评内容,对连续两次及以上排名靠后的5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并建议小区业主考虑重新选聘,依规定记入不良诚信记录,将不良诚信记录管理与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信用“黑名单”制度,列入信用“黑名单”企业不参与信用等级评价,直接作为最严格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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