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发布 共建商业诚信秩序

《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发布 共建商业诚信秩序

                        2018年09月15日20:40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海南省商业总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召开 正式发布《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 记者枉源 摄

人民网海口9月15日电(枉源) 9月15日下午,记者从海南省商业总会召开的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上获悉,《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以下称:《公约》)经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对外发布。据了解,该《公约》旨在号召全省商业积极开展诚信自律、风险警示、社会公益、惩戒失信和奖励守信等,由海南省商业总会制订,适用于海南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的自律行为,海南省商业总会作为公约执行的监督机构。

     

海南省商业总会常务副会长单位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尔全主持当天的大会 记者枉源 摄

当天召开的海南省商业总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单位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轮值承办,大会由常务副会长单位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尔全主持。

会议事项包括:海南省商业总会副会长、海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诗源宣读成立省商业总会企业宣传工作委员会方案和有关情况说明;省商业总会常务副会长、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尔全宣读届中增补省商业总会四届四次理事会领导成员单位名单,通过了李力、翟志伟、罗渊略、孙祎琳为董事长的四家企业为理事单位;省商业总会常务副会长、中国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李斌宣读《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草案和《海南省商业总会议事规则》、《海南省商业总会领导成员单位审批规范》修改案通过审议。

此外,海南省商业总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总经理王健就设立保险应急贷款基金,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应急资金问题向大会作汇报;常务理事单位海南锦州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理事单位海口众睿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向大会介绍相关业务情况。

 

海南省商业总会会长刘宏和在大会上讲话 记者枉源 摄

大会最后,海南省商业总会会长刘宏和在讲话时代表总会向支持召开本次理事会议的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南锦州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鸿豪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金海马酒业有限公司、海南省国立信用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表示感谢。

刘宏和在讲话中指出,海南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现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30余万家,从业160余万人,是全省社会民生的商品和服务的供应体系,是发展商品经济,保障市场供给的主体。这次《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的制订,在全国省级商业中尚属首例,我们的目的是实践试验,希望能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总结经验。

刘宏和强调,海南省商业应该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规范自律行为,共建商业诚信秩序,形成自律行为管理的长效机制,营造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商业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

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全文

第一条、总则

一、海南全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现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0余万家,从业160余万人,是全省社会民生的商品供应和服务的体系,主要任务是发展商品经济,保障市场供给。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海南省提供了新的政策法律支持。

海南省商业应该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必须规范商业自律行为,共建诚信秩序,建立行业自律管理长效机制,营造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商营环境,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政策和海南省商业总会章程,制订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下简称本公约)。

三、本公约适用于海南省商业(零售商、供应商、服务商),在海南省依法注册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简称商家)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海南省商业总会是本公约的执行监督机构(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商家遵守本公约和对违背本公约行为的处理。

第二条、诚信自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支持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法令,弘扬爱国、爱岛、爱家的主人公精神。

二、文明经商。货真价实、保质保量、买卖公平、主动热情、礼貌待客。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服务质量标准公开、售后服务到位,商业行为规范。

三、诚实守信。以信为本,一诺千金,树立信用榜样。债务必须按时偿还、承诺必须兑现、约会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必须依时出席、签订合同必须依约履行。

四、团结友善。生意同行之间、邻里之间、老板员工之间应当和睦相处,相互尊敬,互帮互助。商业合作要互利互惠,互信互谅,互相尊重。

五、特殊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依约履行的,应当事先与对方说明情况,取得谅解。

第三条、风险警示

一、销售责任。无条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修、包换、包退三包责任。

二、商品责任。避免因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等侵权纠纷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广告责任。避免因编纂产品性能、产品功效、营养成份、服务标准、价值含量等虚假广告纠纷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合同责任。避免因涉嫌合同欺诈、价格欺诈、质量欺诈、合同违约等纠纷所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经营责任。避免因日常经营活动的营业设施,消防、保安、卫生、环保等安全措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所引起的市场监管处罚责任。

第四条、社会公益

一、承担社会责任。鼓励主动参与紧急抢险救灾和其他方式的救援灾害行动。

二、鼓励行善积德。主动扶贫、助残、帮困,热心帮助应该帮助的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者,力所能及参与救助。

三、鼓励支持公益。发财不忘国家,商家有条件的要积极投资公益事业,支持政府完善社会民生福利保障。

四、关心下一代人。致富不忘本,商家要重视培养下一代接班人,有经济能力的要积极资助社会上贫困家庭子女上学。

第五条、会员倡议

一、共享共赢。利用海南省商业总会的人脉资源、信息资源、商品资源三大优势平台,开展交流合作,搞活商业经济。

二、群体优势。运用行业联合的群体优势发挥集体正能量,从源头上堵截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商业合法权益。

三、倡议全省商业者及从业人员共同遵守本公约。诚信自律从我做起,人人自觉履行自律和互相监督义务,成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诚信自律的先锋。

四、倡议全省商业者及从业人员不赌博、不吸毒、不嫖娼、不诈骗和不说不利团结的话、不做损人利益的事、不参加不利社会安定的活动,共同维护海南商业的良好形象。

五、倡议全省商业者发生商事纠纷时首先向省商业总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收费),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维权作用,减少维权成本。调解不成再行仲裁或起诉。

六、倡议全省商业会员主动在《信用海南网(海南省信用网)》建立商务信用档案,公开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七、倡议海南省商业总会理事会领导成员单位带头诚信自律。

第六条、自律奖励

一、会员自觉遵守本公约发挥模范作用的,给予如下奖励表彰:

(一)在《海南省商业总会官网》、《信用海南网》《商业领航》会刊发布红榜公告。

(二)监督机构向国内媒体推荐宣传,通报相关政府部门表彰。

二、免费在《信用海南网(海南省信用网)》建立商务信用档案。

第七条、失信惩戒

一、会员有失信违约(包括无故不按时偿还款、不按时赴约、不按时参加会议、不兑现承诺、合同违约及其他违规)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背本公约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公约监督机构投诉举报。

二、会员违反本公约并经查证属实的,监督机构将按其情节给予酌情处理:

(一)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口头警告;

(二)造成轻微不良影响的给予书面警告;

(三)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给予会内通报警告;

(四)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在《海南省商业总会官网》、《信用海南网》披露其违约行为信息。

(五)构成违法违规的移交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包括上黑名单。

第八条、副则

一、本公约由刘宏和研究起草,经海南省商业总会第四届四次理事会审查同意,报请第四届一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施行。

二、本公约可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我省实际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本公约解释权归海南省商业总会理事会。

2018年9月15日

(责编:符小叶、蒋成柳)